監督抽查工作的特點: 是國家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及地方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按照產品質量監督計劃,定期在流通領域抽取樣品進行監督檢查,了解被抽查企業及其產品的質量狀況,并按期發布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公報,對抽查的樣品不合格的企業采取相應處理措施的一種國家監督活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包括國家監督抽查和地方監督抽查。國家監督抽查,是指由國家產品質量監督部門規劃和組織的對產品質量進行定期或專項監督抽查,并發布國家監督抽查公報的制度。地方監督抽查,是指縣級以上地方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進行的監督抽查活動。地方抽查,不得以“國家監督抽查”的名義進行,發布其質量公報不得冠以“國家監督抽查”字樣。 風險監測的意義: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是通過系統和持續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監測數據及相關信息,并進行綜合分析和及時通報的活動。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以下簡稱風險監測),是指為了及時發現和掌握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系統和持續地對影響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的風險因素進行產品檢驗檢測、結果分析,為風險研判和風險處置提供依據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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